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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货物发出未确定结算价,需要确认无票收入吗?
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按照结算价结算,目前是货物发出了,预收了一点钱,结算价 没出来,请问需要做无票收入吗?如果需要则按照什么价格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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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如果确实还没有结算价的,此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果价款确定了,预收款方 式销售货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在货物发出时就应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