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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办理免抵退税还是留抵退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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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取得的孵化服务收入需要单独进行核算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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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7-2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的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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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一条的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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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七条的规定: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同时依占用应税土地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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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指的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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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企业以什么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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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购买了一批口罩和护目镜,通过当地政府进行了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是全额扣除还是按照比例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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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用收款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的凭证,收款凭证应该注明哪些信息?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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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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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哪些服务的纳税人?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8-0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的 规定: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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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0-10 问: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有什么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七条的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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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哪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0-1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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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每年什么时间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2-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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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