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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电发票中的专用发票是否必须填写购销双方的信息?如果未填写购销双方信息的数电专票是不是必须拒收?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4-12-06 问题内容:请问数电发票中的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填写购销双方的开户户、账号、地址等相关信息。如果对方开来的数电专用发票上没有在备注栏中显示购销双方的开户行、账号、地址等相关信息内容的,我们是不是必须拒收呢?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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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不动产购买和装修环节各税如何处理?
类型:特色专题 来源:微信公众号“财税评论”;关键词:#不动产#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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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处理案例详解
类型:案例分析 来源:2023年12月15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关键词:#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退税#货物#原材料#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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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风险应对实务要点
类型:媒体精选 来源:微信公众号“税白天下”;关键词:#软件产品#销售额#即征即退#机器设备#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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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零元股权转让交易案引发的思考
类型:案例分析 来源:来源:《中国税务报》2024年12月03日,版次:07;关键词:#股权转让#递延纳税#税务机关#非居民企业#企业境外投资#境外投资者#预提所得税#滞纳金#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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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近3000家高新企业资格被取消,高新企业触及了哪些红线?
类型:特色专题 来源:微信公众号“言税”;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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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三季度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9461亿元 税收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经营持续向好
类型:财税要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键词:#小型微利企业#工资#个体工商户#新业态#税费优惠#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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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用能否纳入进项抵扣范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针对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课征。为了实现对最终消费征税的目标,增值税设计的核心特点,就是采取分环节征税。在整个供应链条中,每个企业都参与其中,通过进项抵扣机制,只就其实现的“增值额”部分缴纳税款。增值额包括两部分:剩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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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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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30万元。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拟将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进行申报抵扣,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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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2019年3月份购入一间厂房,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该厂房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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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2018年9月购入一栋写字楼,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应于2019年9月抵扣。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新政实施后,40%部分是否只能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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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10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40%部分,2019年4月1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部分,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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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单位2019年4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设备、中央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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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4-12-03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