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87)财税协字第015号发布日期:1987-06-3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
文号:(87)财税油政字第 28号发布日期:1987-12-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全文废止。海洋石油税务局广州分局:你局(87)财税油穗政字第58号文收悉
文号:(88)国税地字第13号发布日期:1988-10-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本文第二条被国税发[1994]25号修改。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
文号:(88)国税协字第037号发布日期:1988-10-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交通部海洋运输管理局、外轮代表总公司、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烟台、连云港、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厦门、汕头、汕尾、黄浦、广州、湛江、北海、海口、八所、丹东、营口、龙口、威海、石臼、南通、张家港、江阴、南京、
文号:国税地字[1988]15号发布日期:1988-10-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自2010年12月21日起,第十八条第四项废止。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
文号:(88)国税地字第20号发布日期:1988-11-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 你局(88)宗发字386号文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的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我局已在(88)国税地字第15号《关于
文号:国税地字〔1988〕25号发布日期:1988-12-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 继续执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本文第6条继续执行。 2.
文号:(1988)国税地字第30号发布日期:1988-12-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现将借款合同贴花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以填开借据方式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贴花问题。目前,各地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手续不够统一,有的只签订合同,有的只填开
文号:国税地字〔1988〕37号发布日期:1988-12-3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本文第二条继续执行。2.根据《国家税务总
文号:〔1989〕国税地字第7号发布日期:1989-01-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40号),自2004年8月2日起第三条失效。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文号:国税地字〔1989〕7号发布日期:1989-01-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条款失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自2006年4月30日起,第三条失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
文号:(89)国税地字第013号发布日期:1989-02-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局注释为了便于各地贯彻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现将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
文号:国税地字〔1989〕14号发布日期:1989-02-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了支持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
文号:(89)国税外字第038号发布日期:1989-02-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我国政府同荷兰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我局以(88)财税协字第015号通知,从19
文号:(89)国税外字第067号发布日期:1989-03-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重庆市税务局:重税外发〔1 9 8 8〕60号来文收悉。关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为重庆珞璜电厂、重庆江北燃机电厂分别同外商签订成套设备合同,由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为珞璜电厂提供两套36万千瓦燃煤机组成套设备,总价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