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发〔1994〕440号发布日期:1994-07-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国家体改委、国家证券委、中国证监会: 1994年6月28日体改函生〔1994〕63号《关于印发〈企业到境外上市工作经验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收悉。关于《企业到境外上市工作经验座谈会会议纪要》中提出的H股
文号:国税油发〔1994〕7号发布日期:1994-08-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根据在湛江召开的海洋石油税收业务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经进一步研究,现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
文号:国税发〔1994〕212号发布日期:1994-09-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最近,不少省、市税务机关来电来函,要求总局对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的税
文号:国税函发〔1994〕621号发布日期:1994-11-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22号《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下发后,有关部门询问有色金属焙烧矿是否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将有色金属原
文号:国税发〔1994〕264号发布日期:1994-12-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7号文件精神,考虑到林业部门的经营情况和
文号:国税发〔1995〕77号发布日期:1995-04-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通知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
文号:国税发〔1995〕23号发布日期:1995-05-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为保证分税制和新税制的正常运行,理顺分配关系,便于征收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
文号:国税明电〔1996〕14号发布日期:1996-03-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6〕
文号:国税发〔1996〕237号发布日期:1996-12-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6〕628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
文号:国税发〔1997〕62号发布日期:1997-04-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1994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个人所得税征管不断加强,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征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离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人们的纳税观念还很淡薄,偷逃税现象仍很
文号:国税发〔1997〕125号发布日期:1997-08-0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征管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关复议条件的请示》(深
文号:国税发〔1998〕13号发布日期:1998-01-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条款失效。第二、第三、五条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 2.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
文号:国税发〔1998〕20号发布日期:1998-02-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正确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推进依
文号:国税发〔1998〕151号发布日期:1998-09-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际惯例和互惠对等原则,国务院批准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包括特定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下同)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按增值税税率办理退税。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外国驻
文号:国税发〔1998〕192号发布日期:1998-11-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现将修改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总局1993年12月28日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中有关汽油、柴油的注释同时废止。 汽油、柴油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