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外国投资人在中国境内进行保险公司收购合并活动,在收购合并完成后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超过25%的,应当符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八条的相关资质规定。
认真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实地抽查工作底稿,每抽查一个事务所,都要写出实地抽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掌握充分依据;抽查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面分析研究,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有关规定,分别按不超过内地与港、澳地区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在横琴新区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过去的一年,中税协和各地方税协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就,在各方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开创了行业党建、统战、发展工作的新局面。中国共产党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成立。
负责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税务总局机关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2013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如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情形且未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口退(免)税申请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举证材料。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理事会具有选举和调整常务理事的职责”。为确保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顺利召开,经会长专题会研究,决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提请中税协理事审议《关于调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等事项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新申报的事务所,要按照认定标准认真审查,达不到标准不能认定。对上年度认定的等级事务所,只进行案头审核;对认定指标异常的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取消或降低等级。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
2014年3月1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业务规则、服务指南中援引的修改前《公司法》条文,调整为适用修改后的《公司法》对应条文,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2014年3月1日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业务规则、服务指南,将直接援引修改后《公司法》条文。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和撤销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相关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