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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遵化市张庄子铁选厂北井拍卖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遵化市地方税务局:

经2017年3月13日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依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处理意见书》(冀地税督意[2016]5号)处理意见,决定废止《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遵化市张庄子铁选厂北井拍卖征税问题的批复》(唐地税函[2015]26号)文件,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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