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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本文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失效。】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办结的全过程全部在网上办理。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方式,实现“全程网上办”。

  三、纳税人可通过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查阅“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

  四、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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