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退役军人部发〔2021〕48号发布日期:2021-08-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投
文号:署岸发〔2021〕85号发布日期:2021-08-2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经
文号:商财函〔2021〕442号发布日期:2021-08-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3号发布日期:2021-09-09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
文号:人社部发〔2021〕75号发布日期:2021-09-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促进港澳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是增进港澳同胞民生福祉、助推港澳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6号发布日期:2021-09-30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国科发政〔2021〕270号发布日期:2021-09-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文号:交运发〔2021〕94号发布日期:2021-10-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文号:商服贸发〔2021〕196号发布日期:2021-10-1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党委宣传、网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国资、广电、统计、移民
文号:工信部联重装〔2021〕157号发布日期:2021-10-26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1号发布日期:2021-11-05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文号:文旅产业发〔2021〕120号发布日期:2021-11-11发文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发布日期:2021-12-07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
文号:环固体〔2021〕114号发布日期:2021-12-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城管委、城管局、绿化市容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
文号: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发布日期:2021-12-10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