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民发〔2020〕150号发布日期:2020-12-28发文单位: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药监局,国家知识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54号发布日期:2020-12-30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发布日期:2021-01-18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
文号:发改地区规〔2021〕0120号发布日期:2021-01-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南省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
文号:退役军人部发〔2021〕6号发布日期:2021-01-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海关总署广东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号发布日期:2021-01-29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1-01-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银保监局、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作出系列战略
文号:档办发〔2021〕1号发布日期:2021-02-22发文单位: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委、局),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财政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7号发布日期:2021-03-08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文号:商财发〔2021〕39号发布日期:2021-03-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
文号:发改就业〔2021〕396号发布日期:2021-03-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
文号:发改高技〔2021〕413号发布日期:2021-03-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8号发布日期:2021-03-31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文号:商办消费函〔2021〕126号发布日期:2021-04-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部署要求,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
文号: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发布日期:2021-04-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