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文市发〔2008〕51号发布日期:2008-12-18发文单位: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发改高技〔2008〕3700号发布日期:2008-12-31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文号:国税发〔2009〕32号发布日期:2009-03-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第二条第(三)项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
文号:商建发〔2009〕114号发布日期:2009-03-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保监局: 汽车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内容,对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文号:国土资发〔2009〕56号发布日期:2009-05-11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运行变化情况,为进一步落实
文号:人社部发〔2009〕51号发布日期:2009-05-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有关方面积极行动,较好地完成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的
文号:文产发〔2009〕18号发布日期:2009-06-04发文单位: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动漫企业认定管
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0号发布日期:2009-07-01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注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09年第16号发布日期:2009-11-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六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
文号:汇发〔2009〕52号发布日期:2009-11-06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
文号:人社部发〔2009〕175号发布日期:2009-12-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
文号:发改高技〔2009〕3357号发布日期:2009-12-3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
文号:署加函〔2010〕18号发布日期:2010-01-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郑州海关,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外汇管理分局: 《郑州海关关于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请示》(郑关加[2009]97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保税物流中心扩大试点的批复
文号:文物博发〔2010〕11号发布日期:2010-01-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厅(局、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
文号:商资函〔2010〕101号发布日期:2010-02-2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举措,是全面掌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