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财务关系一直隶属中央财政,财务上实行利润留成制度。总公司留成比例由财政部核定。各分公司留成比例由总公司统一核定。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负担的土地使用税,借(增)记“企业管理费”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完善流转税制度,使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在各自不同的领域发挥自身的调节功能,经全国营业税业务会议讨论,决定从1989年1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自销产品不再征收营业税,一律按实际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或产品税,但对工业企业设立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临时到外县(市)销售以及委托其他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还应在销售地按照实际销售收入征收营业税。
外贸企业之间相互代理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不少外贸企业在自营出口或代理工业企业出口的同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也为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并取得手续费,对外贸企业之间相互代理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代理服务”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国营商贸金融企业改固定资产综合折旧为分类折旧,是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实施,并将具体实施办法及时报送我部备案。
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取得的收入,是指根据合同、协议等的法规,受托人支付给常驻代表机构(或其境外总机构)的服务费金额;如果合同、协议中没有明确法规服务费金额,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实际取得的数额,可暂按合同、协议的成交额的15%作为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取得的收入额。
按国务院《条例》和我部[87]财农字第206号文件规定,凡属于铁道部经济承包范围以内建设占用耕地在1991年前应免税,如因铁路建设而引起的其他部门占用耕地应征税。
对不属于生产经营业务交往的活动,如上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之间的正常工作往来,包括到企业调查研究,组织各种检查评比等,应按出差费标准坚持自费就餐,不得开支招待费。
近据各地反映,国营商业企业批发调拨小百货和纯棉布的价格和销售情况均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体现公平税负原则,经研究,决定从1989年1月1日起,对国营商业企业批发调拨小百货和纯棉布的业务收入,恢复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为了加强全国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适应农村经济管理的要求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目前我国村合作经济组织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条修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行应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