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财农税字[1988]90号 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 本站整理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2:39

发布日期:1988-12-27

摘要: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财农税字[1988]90号       1988-12-27

  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0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财政部

1988年12月27日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