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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财农税字[1988]90号 1988-12-27 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0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财政部 1988年12月27日 |
财农税字[1988]90号 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8-12-27
摘要: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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