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第一百五十四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税油函[1994]0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出租“××”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油函[1994]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JHN石油作业公司出租“海皇”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油发[1994]11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取得的服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各分公司办理退税登记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商字[1994]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中央外贸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外字[1994]271号 财政部关于启用财政部购汇人民币限额专用章和统一报表格式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劳办发[1994]169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财商字[1994]278号 财政部印发《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4]1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国税发[1994]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4]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4]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海运税收问题一览表的通知[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