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中,一些省、市税务局反映,有些受雇于外国公司在华承包工程作业和劳务服务项目中工作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声称他们不是该公司的雇员,是自由职业者,其在华从事的劳务是独立个人劳务;对这类人员是否应适用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的规定,要求予以明确。
获国家级、省部级的劳动模范在国家、省部委已发给奖金、实物后,其所在单位为了鼓励本人,从单位的奖金项下又发给的奖金、实物,不论是否缴纳奖金税或工资调节税,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目前生产拉链产品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原材料涨价,产品供过于求等原因,在生产经营和税收负担上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确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销售拉链产品所应缴纳的工商统一税,自1990年7月1日至1991年6月30日减按8%的税率征收。
调入进口粮食地区的财政部门要相应增加粮食企业的亏损补贴,此项补贴列入“1990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类”下的第274款“新增粮食调拨经营费支出”科目,增加的开支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
应研究,答复如下:对九省市的三线企业耕地占用税,我部已在[88]财农字第29号《关于三线调整企事业单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中,做了缓征三年的照顾,不宜再开缓征的口子。望你厅做好工作,把缓征到期的税款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
每部书的稿酬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30%;每部书稿酬收入超过20000元的,仍按现行规定征税。
为了有利于促进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加强涉外税收管理,保护正当的合法经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属于专控范围的是以下5个品种,即:新闻纸、凸版纸、铜版纸、胶版纸和复印纸。其他品种不在专控范围之内。对新闻出版行业的生产用纸,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用纸计划,半年审批一次。对非生产性用纸(铜版纸除外),一次购买1令(500张)以下、复印纸三包以下的免予审批。
对企业生产销售带包装的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工商统一税。但这部分押金,自产品销售之日起,凡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不予退还的,应并入产品销售收入,按照产品所适用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
印花税是对列举的凭证征税,因此,天广输变电工程中签订的总承包、分包、转包合同,以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货物运输等各项合同,均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这样征税并不存在对同一凭证多头、多次贴花的问题。
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可以比照我局(89)国税地字第122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予以免税;对上述企业的其他用地,应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下列存款的利息免征瑞士税收:专为驻瑞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和领事使团的目的而在任何一家瑞士银行的存款,并且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瑞士政府在中国为同样目的存款利息给予互惠待遇;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企业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能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作为销售自制产品纳税。
我国政府无偿援助外国的生活用品,因系无偿赠予没有销售行为,因而不征营业税, 但承办单位应将有关材料提供给税务机关;对承办单位承担此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 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