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如何确定销售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1-2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三)第五项的规定,销售额: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
-
📄
辽政发〔2020〕6号文件中(十二)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是否执行?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保费征期延长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0 按照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的企业均可享受社保费征期延长政策,各行业划型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企业在网上领购发票,邮寄周期是多少天?邮寄是否免费?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0 (1)纳税人网上领购发票后,邮政部门将为纳税人及时送达。正常情况下,上午申领当天送达,下午申领次日送达。如遇系统维护、雨雪天气等特殊原因会适当延后。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邮政部门对往来邮件按规定进行防疫处理,期间送达时间照比正常情况
-
📄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增值税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三条的规定: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
-
📄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指哪些企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的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
-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至5月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预征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五条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暂不
-
📄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
📄
非居民个人通过红十字会向疫区捐款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文件规定,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
📄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是否收取滞纳金?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06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6号)第三条的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是否免征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2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三十八)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
-
📄
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辽宁省(除大连市)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06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设发〔2020〕6号)第一条的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5个月。
-
📄
2020年2月至4月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辽宁省(除大连市)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06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设发〔2020〕6号)第二条的规定: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
-
📄
符合辽人设发〔2020〕7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13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7号)第一条(一)的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
-
📄
符合辽人设发〔2020〕7号文件的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13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7号)第一条(二)的规定:2020年2月至4月,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