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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18 不可以。39号公告中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公告中的纳税人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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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12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初创科技型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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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已经下载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生成了可扣除额,计算2019年3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26 需要,这一点很重要。扣缴义务人每次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生成可扣除额。在此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则本月不会生成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也就是说,当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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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新规适用于所有小微企业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19 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是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小微企业?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工信部等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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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里面提到,要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是什么意思,对个人缴费有什么影响?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5-15 《方案》明确,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举个例子,假设你所在省原来是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00元,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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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立,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A企业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5-05 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A企业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的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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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优化服务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减税降费更有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05 为了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减税降费有更多获得感,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宣传辅导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一是对象再扩围。除了对企业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外,将宣传辅导对象扩大至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等人员。二是形式更多样。通过官方网站、微信、APP和12366纳服平台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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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15 根据所得来源地规则,无住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分为境内和境外工资薪金所得;在此基础上,根据支付地不同,境内工资薪金所得可进一步分为境内雇主支付或负担(以下称境内支付)和境外雇主支付(以下称境外支付)所得;境外工资薪金所得也可分为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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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不含高管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划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1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无住所个人流动性强,可能在境内、境外同时担任职务,分别取得收入,为明确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划分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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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12 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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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万元、税率9%、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29 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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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12 该例中纳税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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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27 问: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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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03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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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预扣预缴时使用的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个税?会不会造成税负逐渐增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27 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年度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最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