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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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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之后,一般纳税人可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2-25 问:2019年之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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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疫情防控捐赠所得税政策有哪些亮点?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0-04-14 答:为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向疫情防控事业捐赠,尽快战胜疫情,这次出台的疫情捐赠所得税政策,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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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后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季度申报,那么下一个纳税年度的纳税期限怎么确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3-0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4月、7月、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征管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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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备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8-03-05 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备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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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后续管理措施有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8-08-14 问:税务机关对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后续管理措施?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规定:“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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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分段计算的考虑主要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09 此次政策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分段计算,适当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税负不公平的问题,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做大做强。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采用全额累进计税方法,在其他优惠政策设定不 变的情况下,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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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是否可以放弃零税率?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1-02-09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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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5-13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的执行时间由各省规定,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完全一样。按照您的表述,应该是所在省份的实施方案中作出相关规定。这意味着,省里决定往前追溯到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政策。如果您已经按照之前较高标准缴纳了社保费,那您可以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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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否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加计抵减?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2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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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填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时间:2019-06-20 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将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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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在境内任职,取得由境外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雇主应履行什么义务?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4-17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有的是由其境内雇主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在此情况下,尽管境内雇主不是工资薪金的直接支付方,为便于纳税遵从,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无住所个人可以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或者委托境内雇主代为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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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时提交什么资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1-02-09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一)《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 (二)《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附件3)。 (三)《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四)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五)免抵退税正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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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征税款的情形,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5-28 代扣、代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可以按照减征比例计算扣缴或代征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的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指导扣缴义务人、代征人进行明细报告,保障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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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2019年3月份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5-29 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如果在3月份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4-6月份)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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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乙公司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无偿借款给乙公司,请问乙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5-0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乙公司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