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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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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拍得一地块,一部份由政府回购定向安置,一部份限价自售,请问适用于(2018)21号公告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适用零预征率吗?要不要税务局报备?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时间:2021-01-06 我公司拍得一地块,一部份由政府回购定向安置,一部份限价自售,请问适用于(2018)21号公告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适用零预征率吗?要不要税务局报备?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属于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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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8-09-30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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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份发放12月份工资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1-08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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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到30万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是否需要缴纳?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8-07-25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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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第一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20-03-10 1.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的政策有免、减、缓、延四项措施。 第一是“免”。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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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定两个税!税率7%、5%、1%、3%~5%!国家紧急通知!
类型:媒体精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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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涉税政策知多少
类型:专家评述 来源:;关键词:#增值税即征即退#出口退税#免退税#一般纳税人#免抵退税#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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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申报纳税的问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8-11-02 根据《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因此,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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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时间:2018-12-26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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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时间:2018-12-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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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时间:2018-12-26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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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申报注意事项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8-10-12 答: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年度申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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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了怎么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8-11-02 开错发票在所难免,那么我们就应该做到及时发现,早做处理! 发票开错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销货开票方的原因,例如金额、数量、税率填写错误;二、购货收票方的原因,例如:对货物不满意退货或者对发票要求有变化,需要换票。 当月发现错误的,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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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首次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几个工作日可以办结?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8-11-2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