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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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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公司办公室买的桶装水,计入“办公费”还是“职工福利费”?
类型:特色专题 来源:柠檬云财税;关键词:#固定资产#职工福利费#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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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5-06 答: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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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今年8月到期,我企业今年应按什么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5-06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今年8月到期,我企业今年应按什么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 一、……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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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5-06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财税〔2017〕39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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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结算的大病医疗的费用是否可以在2023年汇算2022年时扣除?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3-05-06 2021年结算的大病医疗的费用是否可以在2023年汇算2022年时扣除?答: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如果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时间为2022年,可以在2023年汇算2022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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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023年发放的证书,证书上载明的时间2022年,什么时候申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3-05-06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时间或批准时间为时点。若证书载明时间为2022年,那么应在2022年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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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答: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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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相关费用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能否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相关费用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能否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答: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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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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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8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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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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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的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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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2023年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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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3-04-27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答: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