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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2007年取得A地块,取得土地价款200万元,已办理土地证,一直未开发建设。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宗土地因政府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2024年资规局和我司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同意将A地块(评估价8081万元)置换为另一宗地块B地块(评估价8080万元),置换的1万元差价我司承诺予以放弃。现在准备申请办理B地块土地使用权证,请问该项土地置换,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4-29 问:我司于2007年取得A地块,取得土地价款200万元,已办理土地证,一直未开发建设。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宗土地因政府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2024年资规局和我司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同意将A地块(评估价8081万元)置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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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需要按照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4-29 问:我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需要按照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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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有哪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14 (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二)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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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退税备案手续的变更和撤回?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8 (一)如何办理备案变更已办理备案的研发机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内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二)如何办理撤回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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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退税政策前需要做些什么?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的规定,研发机构需办理退税备案手续以及进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 (一)办理退税备案手续 适用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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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退税政策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14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第五条规定,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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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设备退税可以退多少金额?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4 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可办理的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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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哪些国产设备可以全额退还增值税?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4 可办理退税的国产设备应属于第41号公告的附件2《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所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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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研发机构可以办国产设备退税?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4 并不是所有研发机构都可以,只有符合条件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才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可办理国产设备退税的研发机构范围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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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呢?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8 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额6.375万元应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加计抵减栏”“本期发生额”栏目。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免抵税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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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对应的免抵退税额如何计算?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8 当期免抵退税额为出口货物销售额*退税率,500*13%=65万元,当期应退税额为0,则当期免抵税额为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65万元。对免抵部分要按规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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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第一次从事出口业务,出口的是自产货物,当月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8 当月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加计抵减额-上期留抵税额=1500*13%-170-6.375-0=18.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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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不能区分用于出口货物的进项,11月份发生购进原材料等进项税额170万元,内销货物销售额15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出口货物征税率13%,退税率为13%,上期留抵为0,如何计算享受加计抵减额?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8 第一步,计算出口货物不得参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按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月全部销售额比例计算,具体是170*500/(1500+500)=42.5万元。第二步,计算当月可以参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为170-42.5=127.5万元,第三步,计算当月加计抵减额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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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先进制造业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我公司可以在2023-2027年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今年11月份,我公司发生了第一笔出口货物业务,请问怎么计算加计抵减呢?
解答: 其他时间:2023-12-28 根据43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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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官方解答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等7个财行税热点问题
类型:特色专题 来源:;关键词:#房地产#改制#房地产开发#房产开发企业#资产划转#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