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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提示“设置扣除比例页面不符合填写规范,请规范填写为空”,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2 问: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提示“设置扣除比例页面不符合填写规范,请规范填写为空”,如何处理? 原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比例未填写 解决方案:1、个税APP:在待确认界面,逐项打开每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修改设置扣除比例,如有异常会有具体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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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基础上一键确认2020年数据提示:“当前存在信息异常情况,请先进行相关处理之后再点击一键确认按钮”,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2 问:在2019年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基础上一键确认2020年数据提示:“当前存在信息异常情况,请先进行相关处理之后再点击一键确认按钮”,如何处理?原因:待确认扣除信息里有已失效的信息解决方案:1、如果2020年需要继续扣除,双击打开此项信息,修改相关信息,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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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您的输入中含有非法字符请检查”,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2 问:个税APP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您的输入中含有非法字符请检查”,如何处理?原因:2019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有非法字符解决方案:打开2019年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检查采集的基本信息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存在特殊字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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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系统异常”,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2 问: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系统异常”,如何处理?原因:2019年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正确解决方案:打开2019年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新修改保存,根据提示修改异常资料信息,确认修改后,重新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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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房屋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2 问:一键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房屋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如何处理?原因:2019年采集的住房租金支出未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解决方案:先修改2019年住房租金支出,补全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然后重新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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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APP或者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一键确认2020年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提示:纳税人关系代码不能空,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2 问:在个税APP或者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一键确认2020年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提示:纳税人关系代码不能空,如何处理? 原因:被赡养人信息或共同赡养人信息异常 解决方案:点击赡养老人的后面的“查看”,进入专项附加扣除详情页面,将被赡养人或共同赡养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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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行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已经采集过,还要继续扣除,2020年是否需要重新采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问:纳税人自行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已经采集过,还要继续扣除,2020年是否需要重新采集? 解决方法:可以不用重新采集,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使用个人所得税APP(以下简称个税APP)中“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将2019年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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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生产经营与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如何扣除?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非居民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网站以及APP给境内孩子提供英语培训,取得的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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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自行在远程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自行更新,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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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目前,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可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扣缴客户端和网页端(WEB端)进行纳税申报,而ITS系统申报密码则只有扣缴客户端申报时需要,所以ITS系统申报密码是指扣缴客户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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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时,对于“验证不通过”且经核实存在问题的,扣缴单位应该如何修正?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时,对于“验证不通过”且经核实存在问题的,扣缴单位应该如何修正? 答:对于身份证号码正确但姓名错误的,在原登记信息上对该姓名进行修正。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包括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同时错误)的,先将该条登记信息的“人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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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是否还需要增值税优惠备案?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是否还需要增值税优惠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八条规定,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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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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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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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车在北京投保,缴纳保费时车船税没有代为缴纳,现在补缴车船税到哪里补缴?
解答: 其他时间:2019-12-13 外地的车在北京投保,缴纳保费时车船税没有代为缴纳,现在补缴车船税到哪里补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六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