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交运规〔2021〕7号发布日期:2021-12-31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文号:人社厅发〔2021〕101号发布日期:2021-12-31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邮政管理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问题。202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
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号发布日期:2022-01-20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等标准发布实施,现就《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
文号:工信部联节〔2022〕9号发布日期:2022-01-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4号发布日期:2022-01-29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文号:交办运〔2022〕6号发布日期:2022-02-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文号:发改产业〔2022〕273号发布日期:2022-02-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文号:发改财金〔2022〕271号发布日期:2022-02-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民航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
文号:国科发才〔2022〕26号发布日期:2022-03-04发文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6号发布日期:2022-03-08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文号:发改高技〔2022〕390号发布日期:2022-03-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9号发布日期:2022-04-07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
文号:档办发〔2022〕4号发布日期:2022-04-19发文单位: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委、局),各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财政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文号:人社部发〔2022〕23号发布日期:2022-04-25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
文号:人社厅发〔2022〕16号发布日期:2022-04-25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