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署贸函〔2020〕137号发布日期:2020-05-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许昌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书》收悉。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保税物流中心),由你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保税物流
文号:自然资发〔2020〕83号发布日期:2020-05-15发文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银
文号:人社部发〔2020〕40号发布日期:2020-05-29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扩大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发布日期:2020-06-05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医保发〔2020〕24号发布日期:2020-06-10发文单位: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
文号:人社部发〔2020〕49号发布日期:2020-06-22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文号:署贸函〔2020〕208号发布日期:2020-06-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书》收悉。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三亚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三亚保税物流中心),由你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三
文号:国市监信〔2020〕111号发布日期:2020-06-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
文号:建房〔2020〕61号发布日期:2020-07-02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
文号:建市〔2020〕60 号发布日期:2020-07-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市
文号: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发布日期:2020-07-03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文号:商办流通函〔2020〕215号发布日期:2020-07-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发展小店经济对于促进就业、扩大消费、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3号发布日期:2020-07-20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文号: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发布日期:2020-07-24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
文号:国市监注〔2020〕129号发布日期:2020-08-0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直辖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