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10〕585号发布日期:2010-11-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6月底前,各地对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这部分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为其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码(17
文号:国税发〔2011〕7号发布日期:2011-01-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局内各单位: “小金库”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顽疾,危害严重,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令禁止,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要求彻底清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建立高效廉洁的税务机关,杜绝“小
文号:国税函〔2011〕10号发布日期:2011-01-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国家税务局: 现对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完成人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为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建设创新型企业和创新
文号:国税函〔2011〕19号发布日期:2011-01-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款退库工作,保证税款资金安全,现就税款退库办理有关规定重申并要求如下: 一、办理税款退库属于税收会计业务范围,各级税务机关收入规划核算部门
文号:国税发〔2011〕23号发布日期:2011-02-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国家税
文号:国税发〔2011〕21号发布日期:2011-02-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新修订的《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文号:国税函〔2011〕98号发布日期:2011-02-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
文号:国税函〔2011〕97号发布日期:2011-02-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转发给你们,自2011年2月1日起,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时
文号:国税函〔2011〕100号发布日期:2011-02-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实行公开招标,2012年底前印制采购招标工作已完成,确定了新的供应商。为保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增值税普通发票发放
文号:国税发〔2011〕26号发布日期:2011-02-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税务总局决定,2011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文号:国税发〔2011〕28号发布日期:2011-02-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培训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
文号:国税函〔2011〕117号发布日期:2011-02-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1年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 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9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
文号:国税发〔2011〕31号发布日期:2011-03-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doc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打印】
文号:国税函〔2011〕137号发布日期:2011-03-0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最近,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询问税务部门代征各种基金、费的相关征缴方式、票证使用和会统核算等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并明确如下: 一、为方便纳税人,提高基
文号:国税函〔2011〕159号发布日期:2011-03-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税务总局(教育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