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经验、体会和存在的不足。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当认真梳理、提炼在省级会计领军人才招录、教学、培训、学员管理、课题研究、后续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体会和不足。
根据国务院对《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延长和扩大试点工作的请示》(国科发高[2012]919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期限延长3年,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7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为切实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合并中分公司登记的实际问题,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我局同意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按照分公司名称变更程序办理分公司隶属关系的变更登记。
矿产资源补偿费自1994年开始征收以来,征收额持续增长,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征收水平不断提高,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没有严格执行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一些矿产品计征销售收入的核定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根据税务总局2013年税收宣传工作安排,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传推广活动。现将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报送优秀作品。
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制定制度、提出措施时,要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中“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要求,为基层预留执行的准备时间。涉及信息系统修改升级的要及时跟进,力求同步实施。
对于出区域(场所)内销时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应在货物从境外首次申报入区域(场所)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填制进口报关单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并以“有纸报关”方式录入电子数据报关单和备案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于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家和军队改革相协调、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建设,开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既要重视综合平衡,参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又要实事求是,根据芦山地震灾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政策,努力争取灾后恢复重建的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已经四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予颁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