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8月编报7月的税收会统报表起,各税收会计核算单位应按修改后的表式编报。报表任务由税务总局统一制作下发,具体路径为可控FTP系统下的“E:/local(供各省下载使用)/收入规划核算司/统计处/TRS报表任务”。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按照财综[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社会热切期待改革取得新突破。顺应人民愿望,把握时代要求,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意义十分重大。现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精神,现就旅客经横琴“一线”、“二线”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1.对从境外经“一线”进入横琴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按现行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7号)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试点地区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建设,规范试点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对涉密信息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应在省地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间要主动密切协作。
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指标的通知》有关规定,2013年拟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税收宣传工作安排,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将联合举办第九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现将《第九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优秀税收动漫作品参赛。
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项~3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作为执法督察重点内容。通知同时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管理、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一并列为必查项目。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政策是一项强国惠民政策,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边境沿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为进一步加强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提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