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税款如何补救?
多缴税款如何补救?
问 题:
最近发现会计07年少转了几十万成本,原材料一直放在库存内,其实早已出库,是会计的原因公司多交的所得税,可否有补救的办法?
回 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之规定,纳税人在三年以内发现应纳税额计算有误,造成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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