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涉税|46家上市公司补税案例盘点:这些"税务雷区"你踩中了吗?
Part.01 因税收政策适用偏差补税
因政策理解偏差错误享受税收优惠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4732万
1. 华林证券(002945.SZ):稽查局认为公司对税收政策的适用条件理解有偏差,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税额的优惠政策,需补缴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企业所得税 29,32.32万 元,滞纳金约 1800 万元。
因第三方支付业务不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要求补税5400万
2. 仁东控股(002647.SZ):控股子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不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要求,需补缴 2019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已享受的进项税加计抵减及相关滞纳金。需补缴已享受的进项税加计抵减及相关滞纳金,减少公司当期损益约 0.54 亿元。
因适用免税优惠起始年份有误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合计约390万
3. 润阳科技(300920.SZ):境外子公司适用免税优惠的起始年份有误。补税金额:补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及罚款,累计约人民币 390.68 万元。
税局不认可将政府产业补助金作为不征税收入补税约4713万
4. 凯马B5(420223):子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收到赣州经开区管委会汽车产业奖励补助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税局判定为征税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 47,138,361.76 元,滞纳金未披露。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未一次计入收入,补税和滞纳金合计约1861万
5. 道氏技术(300409.SZ):控股子公司根据税局通知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自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未一次计入收入导致补税。补税金额:需补缴 2019 年至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 1,067.72 万元以及相应滞纳金 793.38 万元,合计 1,861.10 万元。
自查补缴已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滞纳金合计约3758万
6. 黔源电力(002039.SZ):结合税务机关要求经自查,需补缴 2015 年度—2017 年度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涉及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 15,508,396.37 元、滞纳金 22,078,541.48 元,合计 37,586,937.85 元。
"重芳烃衍生品"调整为按照"重芳烃"缴纳消费税约47953万
7. 博汇股份(300839.SZ):收到税局通知,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申报消费税 42,815.33 万元及附加税费 5,137.84 万元,共 47,953.17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1156万元
8. 成飞集成(002190.SZ):因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未达 70%不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应补缴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 640.03 万元,缴纳滞纳金 516.50 万元,合计 1,156.53 万元。
因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6300万
9. 中国稀土(000831.SZ):子公司因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约 6300 万。
Part.02 日常涉税处理不规范
10. 维维股份(600300.SH):补缴已转让的子公司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 1994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补缴消费税及附加约 8500.28 万元,滞纳金尚不能确定,无罚款。
依据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原则申报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1543万
11. 中路股份(600818.SH):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合伙企业)分红款,根据合伙企人决议分红款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公司需申报缴纳金额共计 1,543.01 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 1,177.05 万元,滞纳金 365.95 万元。
虚开发票抵扣进项、列支费用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158万
12. 亚泰科技(002540.SZ):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部抵扣进项税额、列支费用,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及纳税调整。补税金额:合计补征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 1,166,348.20 元,缴纳滞纳金 418,181.64 元。
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47977万
13. 藏格矿业(000408.SZ):税局通知书认定关联企业间 2021-2023 年卤水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需补缴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39,805.23 万元,缴纳滞纳金 8,171.96 万元,合计 47,977.19 万元。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补税约2396万
14. 文峰股份(601010.SH):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全资子公司文景置业收到税局通知,其"文峰城市广场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 2396.42 万元。
违规用地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430730元
15. 力王股份(831627.BJ):2011 年起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园地建厂,于 2012 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补税金额:耕地占用税 215,365.00 元,滞纳金 215,365.00 元,总计人民币 430,730.00 元。
因对房产税计税依据理解不一致导致补税及滞纳金合计约11105万
16. 包钢股份(600010.SH):控股子公司按税局通知要求,对房产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因对房产税计税依据理解不一致导致补税。补税金额:2018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房产税及滞纳金合计 11105.97 万元。
以增值税留抵抵欠方式补税,税局认为该税款不得税前列支,减少净利润 4442 万
17. 清越科技(688496.SH):子公司收到税局通知后自查,公司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规定理解层面的差异),相关凭证涉及出口退税金额约 4,442 万元,在当期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进行缴纳。后得到税局口头回应认为该笔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事项影响公司 2023 年净利润 4,442 万元。
向股东借款被认定为股东投资款相关利息不可税前扣除补税约18623万
18. 中国天楹(000035.SZ):境外子公司向股东借款被税局认定为股东投资款,借款利息不可税前扣除。补税金额:补缴了西班牙公司税 2,099.79 万欧元、滞纳金 278.64 万欧元,合计缴纳 2,378.43 万欧元,折合约人民币 18,623 万元。
税局纳税评估对出售部分股票补征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及附加、滞纳金合计约819万
19. 顺灏股份(002565.SZ):收到税局纳税评估通知,对公司在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间出售部分股票补征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和城建税及附加,并加收滞纳金。补缴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和城建税及附加合计 4,202,585.87 元及相应滞纳金 3,990,153.60 元,共计 8,192,739.47 元。
未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税6000多万
20. 心脉医疗(688016.SH):因累计两年(2021 年、2022 年)未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被取消高新企业资格,取消起始年度为 2023 年。税务机关按规定追缴公司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即 2023 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并要求缴纳滞纳金。补税金额:约6,000-7,000 万元。
墨西哥税局核查"境外干租金的代扣代缴增值税"补税及滞纳金约1.57 亿
21. 中海油田服务(02883.HK):墨西哥税局对墨西哥子公司进行 2013 年税务核查,境外乾租金(墨西哥公司支付給本集團的設備租金)的代扣代繳增值稅问题。补税金额: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折合约人民币 1.57 亿元。
Part.03 会计处理不规范
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补税及利息合计约2102万
22. 泰嘉股份(002843.SZ):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更正系控股二级子公司罗定雅达(公司控股子公司铂泰电子持股 100%)补缴 2017 年至 2021 年期间税款和利息所致,属于公司资产重组并表铂泰电子前的差错,补缴企业所得税约 1714.78 万元、利息约 391.34 万元。
少计应税收入补税约1979万
23. 联建光电(300269.SZ):2017 年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 19,794,965.67 元。
Part.04 多重原因补税
因收入违规冲减管理费用、兼营业务未分别适用相应税率等造成少缴增值税,未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24. 寰烁股份(832773):2019 年至 2022 年电费收入违规冲减管理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2019 年至 2023 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进行账务处理,造成少缴增值税;2019 年至 2023 年存在兼营销售业务未分别适用相应税率,应适用 16%(13%)税率,实际适用 6%税率,造成少缴增值税。2020 年至 2021 年应缴未缴购销合同印花税;2019 年至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补税金额:增值税 22133612.74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1549352.89 元、印花税 144757.70 元,教育费附加 664008.40 元,地方教育费附加 442672.25 元,少缴税款的罚款金额为 225366.05 元、2019 年至 2022 年累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736,042.8 元,累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831,439.59 元。
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未发生的费用进行列支、未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税
25. 贵交科(83334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报税收入,存在部分年度少计收入,部分年度多计收入的情况;2015 年-2017 年收取未发生费用的会务费、办公用品、劳务费等发票进行报账;未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增值税。补税金额:缴纳税款 12,595,236.21 元及相应滞纳金,另罚款 100,000.00 元。
误解环保税适用规则、三年以上应付账款未支付且未纳税、供应商开具不合规增值税发票导致相关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规定
26. 东光化工(01702.HK):误解环保税适用规则导致补税 730 万元;过期应付账款产生补缴企业所得税 210 万元;部分供应商开具不合规增值税发票,导致相关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规定,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4900。合计补税 5840 万元。
增加资本公积未缴纳印花税、应收账款未及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常规检测费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7. 德野股份(605117.SH):2021 年-2022 年增加资本公积部分未申报缴纳印花税(营业账簿);2021 年-2023 年应收账款未及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2023 年税前计提但未足额拨缴工会经费;2023 年常规检测费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补征企业所得税 943,450.01 元、印花税 14,901.30 元,滞纳金 130,667.77 元,共计 1,089,019.08 元。
少计印花税、厂址土地价款等未计房产税、业务招待费未按比例扣除
28. 绿洲源(838893):2023 年 1-12 月期间少计计税依据需补缴印花税;2021 年-2023 年共计应补缴房产税:公司厂址的土地价款未作为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未申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生产车间中机修车间、厕所、水塔因闲置未使用,未缴纳房产税;业务招待费未按比例扣除需补缴印花税、房产税约 3 万元,罚款约 1.5 万元;业务招待费未按比例扣除罚款 1000 元。
Part.05 税务自查补税
29. 北大医药(000788.SZ):公司税务自查需补缴2019 年度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各项税费共计 1,382.02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 562.71 万元,合计需缴纳 1,944.73 万元。
30. 安泰科(00969.SZ):公司税务自查需补缴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所得税税费 1,686,380.76 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 322,793.29 元,合计需缴纳 2,009,174.05 元。
31. 长远锂科(688779.SH):全资子公司根据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涉税进行自查,需补缴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共计约 6,025.77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 1,180.30 万元,合计需缴纳 7,206.07 万。注:公司现更名为五矿新能。
32. 蕾奥规划(300989.SZ):根据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需补缴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1,492.09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 253.52 万元,合计需缴纳 1,745.61 万元。
33. 奥精医疗(688613.SH):2024 年 8 月收到税局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税务风险疑点事项清单的提示后自查。需补缴 2022 年企业所得税 257.53 万元;2023 年企业所得税 418.07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 79.89 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缴纳 755.49 万元。
34. 贵州燃气(600903.SH):公司收到稽查通知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进行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1,576.64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 443.69 万元,合计需缴纳 2,020.33 万元。
35. 海正药业(600267.SH):公司及子公司自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1,547.23 万元,滞纳金 260.21 万元,合计 1,807.44 万元。
36. 陇神戎发(300534.SZ):控股子公司开展税务自查。需补缴 2023 年度企业所得税 9,000,749.18 元以及相应滞纳金 94,507.87 元,合计 9,095,257.05 元。
37. 中国中药(00570.HK):附属公司根据税局通知展开税务自查。需补缴 2017 年至 2023 年期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款及滞纳金约 1.53 亿元。
38. 安彩高科(600207.SH):公司及子公司税务自查。需补缴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330.56 万元,滞纳金共计 57.93 万元,合计需缴纳 388.49 万元。
39. 易明医药(002826.SZ):公司及子公司自查税务自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465.13 万元,增值税及附加 648.47万元,滞纳金 103.50 万元,合计 1,217.10 万元。
Part.06 税务检查、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
40. 科兴制药(688136.SH):税务稽查局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补缴 2021 年企业所得税 1,548.77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 582.34 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缴纳 2,131.11 万元。
41. 一心堂(002727.SZ):公司接受主管税务局对 2020 年至 2022 年的纳税情况开展税收辅导工作,要求独立纳税门店房租费由总部统一签订合同按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等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滞纳金共计 239,679,252.00 元(约 2.39 亿)。
42. 郴电国际(600969.SH):稽查局对郴州分公司2021 年 1 月 至 2023 年 12 月涉税检查补缴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合计应补缴税费 11563455.07 元,需缴纳滞纳金 3360475.93 元;下属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也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涉税业务自查。需补缴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共计 3803616.41 元,需缴纳滞纳金 649857.09 元。
Part.07 不合理的税务筹划
43. 海得控制(002184.SZ):公司拟购买行芝达 75%股权,行芝达在 2021 年至 2023 年 5 月为降低分红及薪酬个税,通过向实控人亲属/员工设立的公司采购服务支付资金,已补缴个人所得税1,022.59 万元,无罚款或滞纳金。
Part.08 其他补税原因
44. 尚慧能源(831962):依据税局提供欠税企业清单补税(未披露具体原因),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欠税约 272.06 万元,包含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子公司欠增值税约 80.61 万元。
45. 开元新材(872352):经查询主管税务机关,公司存在欠税。截止2023年10月10日欠税金额:城市维护建设税 194,00.13 元,增值税 277,144.75 元,合计约 29.65 万元。
46. 黄河水(836347):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公司存在欠税情况。截止2024年4月17日欠税金额:增值税:53,6669.08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566.84 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1,403.24元,印花税:4,295.47元,房产税:25,126.24元,合计约 67.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