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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修订后的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并发布于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债券业务-北京市场”栏目,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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