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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应参加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2025年继续教育。

  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和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总会计师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可通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按照会计人员分层分类更新知识的客观需求以及继续教育技术发展趋势,2025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培训为主、高会面授培训和专题面授培训相结合的多种继续教育形式。

  1. 网络学习培训

  初中级资格会计人员主要参加网络培训,自行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在一个继续教育年度内,会计人员可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热点业务——上海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入口”(网址:https://czj.sh.gov.cn/zss/zwdt/rmbssx/20250218/xxfboswf0000003150.html),自行选择一家网络培训机构报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当年一般不得更换。2025年可供选择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如下: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按拼音排序)

网址

咨询服务电话

东奥会计在线

https://shanghai.dongao.cn

4006275599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https://ce2.esnai.net/c/accshanghai

4009005955

正保会计网校

https://jxjy.chinaacc.com/shs

4008104588

中税网

https://kj.taxchina.com/shanghai

4006008999


  2. 高会面授培训

  高级资格会计人员(含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原则上应参加专项面授培训。

  3. 专题面授培训

  各主管财政部门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预算管理、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会计等,组织本辖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会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面授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报备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专题面授培训的主管财政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2025年度面授培训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师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来源等)报市局会计处。未报备的面授培训,相关参训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不予记录。

  二是报送培训开班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开班前,主管财政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人数等),市局会计处将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授课效果等进行监督抽查。

  三是报送培训学员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主管财政部门应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培训总结和实际参训人员信息表(信息表应为Excel的xlsx格式,字段名称依次为:财政部门编码、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姓名、证件号码、总学分、公需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培训开始时间、培训结束时间、培训单位编码、培训单位、专业科目类型、专业科目名称、专业子科目名称、培训时长(分钟)、培训内容),经审核抽查后由市局会计处统一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报送继续教育记录。2025年12月31日前未报送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或经审核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市局会计处将不再受理。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且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 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涉及23个子科目,并分别初级、中级和高级设置学习内容。2025年重点内容是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会计法律、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等。鼓励继续教育选课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低层级会计人员可选择高层级专业科目,高层级会计人员不得选择低层级专业科目。

  2. 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025年继续教育科目详见附件。参加网络培训的,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网络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参加面授培训的,以面授机构公布的课程安排和内容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5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

  会计人员可在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含网络培训机构和面授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不得搭售其他任何课程和商品。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不得向个人收费。

  六、工作要求

  1.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综合监管,做好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估;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讲,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2.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记录继续教育结果。

  附件: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

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

初级学习内容

中级学习内容

高级学习内容

2025年重点内容

类型

科目

序号

子科目

专业通识知识

会计职业道德

1

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信用建设与会计诚信,严重会计失信行为、财务造假与会计舞弊典型案例分析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财会〔2023〕1号)

会计法治

2

会计法律法规制度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服务市场监管、财会监督等部门规章、制度文件。

1.会计法(主席令第28号)

2.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4〕23号)

3.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2号)

4.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财会〔2024〕17号)

会计改革与发展

3

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等。

4

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

会计史,我国会计准则制度演进与经验启示等。


专业核心知识

企业财务会计

5

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

2.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26号)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准则解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

具体企业会计政策的分析、判断及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的综合运用。

6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7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1.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23〕32号)

2.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3号)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制度解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综合运用。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分析

8

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会的会计核算、基金(资金)类的会计核算。

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4〕25号)

农村会计

9

农村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

1.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20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

管理会计

10

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

我国管理会计体系概况,业财融合实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管理会计指引。

1.优秀案例

2.业财融合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概况。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管理会计典型案例分析。

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的综合运用。

内部控制

11

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

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内部控制有关制度。

  1.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4〕16号)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31号)

3.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知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与报告管理制度。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的综合应用。

财务管理

12

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

企业财务管理基础知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基础知识。

企业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实践应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应用。


税收政策和实务

13

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

1.增值税法(主席令第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5.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7.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

10.关税法(主席令第23号)

1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2号 )

1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

1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发〔2024〕9号)

15.2024年以来新发布的其他税收及征管政策

主要税种基本知识,税收征收管理。

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重点难点问题,税务与会计相关问题。

税收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运用及税收规划与管理;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及征

管实践;税务违法失信典型案

例分析。

会计
信息化

14

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会计数据标准介绍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1.关于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的通知(财会〔2024〕12号)

2.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2024〕11号 )

15

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

会计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制度,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


专业拓展知识

可持续 信息披露

16

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

可持续披露准则相关情况,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专题及相关热点问题。


审计基础

17

审计基础知识

审计的基本理论、程序和方法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

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

金融基础

18

金融基础知识

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科技与监管、数字金融、国际金融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


财经相关法规

19

财政金融法律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证券、保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62 号)

2.关于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财资〔2024〕167号)

3.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55号)

4.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4〕116号)

5.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4〕14号 )

6.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 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通知(沪财资〔2024〕20号 )

7.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沪财资〔2024〕6号 )

8.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财办监〔2024〕67号 )

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 号)

10.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

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84号)

1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采〔2024〕22号)

14.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4〕1号)

15.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号)

16.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资〔2023〕141号 )

20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等不同企业类别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


21

其他法律法规

民法典中与经济业务事项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其他财会财经热点

22

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

会计国际治理体系、国际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商业模式创新与会计变革、智能财务与共享中心建设、“双碳”政策与会计行业发展等热点会计与财务问题。


23

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财税体制改革背景、历程与展望,财税体制改革相关理论,财税体制改革主要内容等。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

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公需科目)


政治理论、思想品德、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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