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公告
朱玉环:(身份证号:37030*********3126)
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淄博税稽二强扣〔2022〕126号)(见附件)。
请你及时到我局(张店区柳泉路228号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淄博税稽二强扣〔2022〕126号)正本,否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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