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材料
某省甲环保研究所,主要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和技术咨询等服务。该所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 年4 月发生增值税相关业务如下:
(1)4 月6 日,因与乙企业合作研发A 项目,收到乙企业支付的按照项目进度确认的支持资金200 000 元;适用免税政策,当日向乙企业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2)4 月11 日,为研发A 项目,用乙企业给予的资金购买一台实验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 000 元、增值税税额3 900 元,款项当日用单位自有资金通过网银支付。
(3)4 月14 日,以基本户通过网银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12 0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40 元、教育费附加360 元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40 元。
(4)4 月16 日,为丙煤炭企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咨询业务,收到丙企业支付的按照业务完成进度确认的咨询费61 800 元;根据丙企业要求,甲环保研究所选择放弃免税,当日向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1 800 元。
(5)4 月25 日,两名科研人员报销差旅费:发生会议费4 500 元和住宿费800 元,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往返高铁车票费共计600 元,当日网银转账报销上述费用。两名科研人员无个人借款。
(6)4 月29 日,计算确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甲环保研究所4 月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也可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
二、案例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案例分析。
本例中,甲环保研究所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8 号——负债》第二十一条关于应交税费的规定,《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关于应交增值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对该环保研究所发生的上述涉及税费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业务分析如下:
业务1 为收到项目资金提供相关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服务情形,同时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6 号)第一款免税的规定,按照项目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业务2 为购买设备,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应税资产情形。
业务3 为缴纳税费,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2102 其他应交税费”实际缴纳税费情形。
业务4 收到项目资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情形,同时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6 号)第一款放弃免税的规定,按照项目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业务5 为购进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应税资产或服务情形。
业务6 为月末税费的确认,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2 其他应交税费”发生应缴税费情形。
(二)账务处理。
甲环保研究所在4 月份对于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4 月6 日,收到乙企业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贷:事业收入 200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00 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 200 000
2.4 月11 日,购买实验设备时: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33 900
贷:银行存款 33 9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33 9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3 900
3.4 月14 日,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
财务会计:
借:应交增值税 12 000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840
——应交教育费附加 36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40
贷:银行存款 13 44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13 44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3 440
4.4 月16 日,收到丙煤炭企业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61 800
贷:事业收入 60 000
应交增值税 1 8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61 800
贷:事业预算收入 61 800
5.4 月25 日,给两位科研人员报销差旅费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5 900(4 500+800+600)
贷:银行存款 5 9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5 9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 900
6.4 月29 日,计算确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
(1)计算有关税费金额:
本月应交的增值税为1 800 元;
本月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 800*7%=126(元);
本月应交的教育费附加=1 800*3%=54(元);
本月应交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 800*2%=36(元)。
(2)确认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216
贷:其他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26
——应交教育费附加 54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36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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