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表〔20210806〕(五)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有效) | ||||||||
| 更新日期:2021年8月6日 | ||||||||
| 说明: | ||||||||
| 序号 | 收入种类 |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减免性质代码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关联政策条款 |
| 681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1102904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19号 | 第一条第(五)项 | 对执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 |
| 682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1102905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8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 | 第六条 | 对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83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1102906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9号 | 第六条 | 对2020年晋江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的执行委员会、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84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1102907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9号 | 第六条 | 对2020年三亚第6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的执行委员会、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85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1102908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9号 | 第六条 | 对2021年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执行委员会、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86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41号 | 第二条第4项 |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87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 | 第一、四条 |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88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3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048号>财税字〔1995〕48号 | 第二条 |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
| 689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 第八条第(二)项 |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 | |
| 690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7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048号>财税字〔1995〕48号 | 第五条 |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 |
| 691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99 | 其他 | | 其他 | |
| 692 | 车船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120116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四条 |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 |
| 693 | 车船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120116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 第三条第(四)项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船免征车船税 | |
| 694 | 车船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12061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四条 |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74号 |
| 695 | 车船税 | 支持三农 | 其他 | 12099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一)项 |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 |
| 696 | 车船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2102904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 第一条第(十)款 |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车船税 | |
| 697 | 车船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国防建设 | 121207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二)项 | 军队、武警专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 |
| 698 | 车船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交通运输 | 121213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五条 | 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 |
| 699 | 车船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外籍人员 | 12123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四)项 |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 |
| 700 | 车船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2129902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63号 | | 对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免征换发当年车船税 | |
| 701 | 车船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21299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 第三条第(三)项 | 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 |
| 第四条 | 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车船税 | | ||||||
| 702 | 车辆购置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13011603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39号 | 第一条 | 防汛车辆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6〕123号 |
| 703 | 车辆购置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130116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三)项 | 悬挂专用号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 |
| 704 | 车辆购置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13061007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 第一条 | 新能源汽车 | |
| 705 | 车辆购置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130610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五)项 |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汽车) | |
| 706 | 车辆购置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13061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五)项 |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有轨电车) | |
| 707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31029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 第一条第(十)款 |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新购车辆的车辆购置税 | |
| 708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060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税〔2019〕75号 | 第四款 | “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 |
| 709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国防建设 | 131207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二)项 | 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 |
| 710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交通运输 | 131213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69号 | | 减半征收挂车车辆购置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 711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公检法 | 131250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39号 | 第一条 | 森林消防车辆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6〕102号 |
| 712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0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39号 | 第三条 | 来华专家购置车辆 | |
| 713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1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39号 | 第二条 | 留学人员购买车辆 | |
| 714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14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63号 | | 部队改挂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 |
| 715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一)项 |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 |
| 716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一)项 |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有关人员自用车辆 | |
| 717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第九条第(四)项 |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 |
| 718 | 车辆购置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3129999 | 其他 | | 其他 | |
| 719 | 耕地占用税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140499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减征 | |
| 720 | 耕地占用税 | 改善民生 | 社会保障 | 140127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一款 | 社会福利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21 | 耕地占用税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40199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四款 | 耕地占用税困难性减免 | |
| 722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140923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三款第一项 | 农村宅基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 |
| 723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140923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三款第二项 | 农村住房搬迁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24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教育 | 14101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一款 | 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25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41029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 第一条第(十五)款 | 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同时适用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 | |
| 726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国防建设 | 14120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一款 |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27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基础设施建设 | 14121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二款 | 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 |
| 728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交通运输 | 141213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二款 | 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 |
| 729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医疗卫生 | 141234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第七条第一款 | 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30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商品储备 | 141226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23号 | 第一条 | 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31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商品储备 | 141226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0号 | 第一条 | 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 | |
| 732 | 耕地占用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4129999 | 其他 | | 其他 | |
| 733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34号 | 第三条 | 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免征契税 | |
| 734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 第一条第(五)项 | 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适房继续用于经适房房源免征契税 | |
| 735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6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财税字〔2000〕176号 | | 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免征契税 | |
| 736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 第一条第(一)项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 |
| 737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0 | 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 第六条第(二)款 |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 |
| 738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三条 | 经营管理单位回购改造安置住房仍为安置房免征契税 | |
| 739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3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号 | | 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或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 |
| 740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 第十条 |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额征收 | |
| 741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 第十五条第(一)款 |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 | |
| 742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7 | 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 第六条第(三)款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第四条 |
| 743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8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 第一条第(一)项 | 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按1%征收 | |
| 744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四条 | 棚户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 | |
| 745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四条 | 棚户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 |
| 746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五条 | 棚户区被征收房屋取得货币补偿用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 |
| 747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五条 | 棚户区用改造房屋换取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 |
| 748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 第一条第(一)项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 | |
| 749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 第一条第(一)项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1.5%征收契税 | |
| 750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6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 第一条第(二)项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 | |
| 751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7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 第一条第(二)项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2%征收契税 | |
| 752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8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 第一条第(二)款 | 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 753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 第二条第(一)款 |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住房土地免征契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 754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3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 第二条第(五)款 |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契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 755 | 契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3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 第三条 |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 756 | 契税 | 改善民生 | 社会保障 | 150127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第一条第(三)款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免征契税 | |
| 757 | 契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西部开发 | 150333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号 | 第四条 | 青藏铁路公司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免征契税 | |
| 758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发展 | 150524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53号 | 第五条 | 企业改制契税优惠 | |
| 759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1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42号 | | 中国电信收购cdma免征契税 | |
| 760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15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一条 | 企业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1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16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二条 |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2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17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三条 | 公司合并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3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18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四条 | 公司分立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4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19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五条 | 企业破产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征或免征契税 | |
| 765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20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六条第一款 | 承受行政性调整、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6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21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六条第二款 | 承受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7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22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六条第三款 | 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增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8 | 契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5052523 |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 第七条 | 债权转股权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69 | 契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150815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41号 | 第二条第(三)款 |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 |
| 770 | 契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15083903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 银发〔2000〕21号 | | 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 |
| 771 | 契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1508390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12号 | 第二条第2款,第三条第3款、第四条第3款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规定的免征契税 | |
| 772 | 契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1508390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6号 | 第一、二条 | 4家金融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契税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第一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 |
| 773 | 契税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15092303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5号 | 第一条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免征契税 | |
| 774 | 契税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15092304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5号 | 第二条第一款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 |
| 775 | 契税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15092305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 第一条 | 农村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 776 | 契税 | 支持三农 | 其他 | 15099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 第十五条第(二)款 | 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 |
| 777 | 契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教育 | 151014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 第三条第(二)款 | 社会力量办学、用于教学承受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 |
| 778 | 契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文化 | 15103202 |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6号 | 第一条第(四)项 | 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时的契税优惠 | |
| 779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商品储备 | 151226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23号 | 第一条 |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契税 | |
| 780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商品储备 | 151226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0号 | |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契税 | |
| 781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外籍人员 | 15123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 第十五条(三)款 | 外交部确认的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782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2号 | 第一条 | 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 |
| 783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03 | 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 第六条第(一)款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 |
| 784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0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 第一条第(六)款 |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 |
| 785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0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2号 | 第三条 | 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 |
| 786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06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2号 | 第三条 | 个人房屋征收房屋调换免征契税 | |
| 787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07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2号 | 第六条 |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与其经营者个人之间转移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 |
| 788 | 契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51299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 第十五条(三)款 | 外交部确认的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 其他 | | 其他 | | |||||
| 789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二条第(一)款 |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 |
| 790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二条第(二)款 |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 |
| 791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二条第(三)款 |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 |
| 792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二条第(四)款 |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 |
| 793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二条第(五)款 |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 |
| 794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三条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征环境保护税 | |
| 795 | 环境保护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16064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 第十三条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征环境保护税 | |
| 796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节能环保 | 电力建设 | 31064201 |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103号 | |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
| 797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节能环保 | 电力建设 | 32064201 |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103号 | |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 |
| 798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节能环保 | 电力建设 | 33064201 |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103号 | |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
| 799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节能环保 | 电力建设 | 33064202 |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监〔2006〕95号 | 第六条第(二)款 | 省级电网企业网间销售电量免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
| 800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33092301 |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监〔2006〕95号 | 第六条第(一)款 | 农业生产用电量免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
| 80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33129901 |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监〔2006〕95号 | 第六条第(三)款 | 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除交纳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其他电量 | |
| 802 | 农网还贷资金 | 节能环保 | 电力建设 | 34064201 |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103号 | |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农网还贷资金 | |
| 803 | 农网还贷资金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34092301 |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1〕820号 | 第三条第(一)款 | 农业排灌、抗灾救灾及氮肥、磷肥、钾肥和原化工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 | |
| 804 | 农网还贷资金 | 转制升级 | 企业发展 | 34052401 |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1〕820号 | 第三条第(三)款 | 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农网还贷资金三厘每千瓦时 | |
| 805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35013601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 附件:第二条第(三)款 | 残保金调整为分档征收 | |
| 806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35049901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 附件:第二条第(四)款 |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 | |
| 807 | 教育费附加 | 改善民生 | 军转择业 | 61011803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 第一条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优惠 | |
| 808 | 教育费附加 | 改善民生 | 军转择业 | 61011804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 第二条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教育费附加优惠 | |
| 809 | 教育费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61013608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一条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10 | 教育费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61013609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一条 |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11 | 教育费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61013610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二条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12 | 教育费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61013611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二条 |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13 | 教育费附加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未达起征点 | 610428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 第一条 |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 |
| 814 | 教育费附加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610499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减征 | |
| 815 | 教育费附加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610640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税〔2010〕44号 |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 |
| 816 | 教育费附加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教育 | 61101402 |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6号 | 第三条 | 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费附加抵免 | |
| 817 | 教育费附加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61129999 | 其他 | | 其他 | |
| 818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未达起征点 | 6204280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60号 | 第三条 | 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
| 819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未达起征点 | 6204280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25号 | 第七条 | 月(季)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
| 820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文化 | 62103201 |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6号 | 第一条 | 2019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 | |
| 821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文化 | 62103202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 第三条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不包含2019年46号文减免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
| 822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62129999 | 其他 | | 其他 | |
| 823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99011601 |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6〕24号 | 第五条第(三)款 | 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减免海域使用金 | |
| 824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住房 | 99011701 |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 | 第四条第(一)款 |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 |
| 825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住房 | 99011702 |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 | 第四条第(二)款 |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 |
| 826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住房 | 99011703 |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 | 第四条第(三)款 |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 |
| 827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住房 | 99011704 |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 | 第四条第(四)款 | 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 |
| 828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住房 | 99011705 |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 | 第四条第(一)款 | 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 829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军转择业 | 990118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 第一条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 |
| 830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军转择业 | 99011802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 第二条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 |
| 831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社会保障 | 99012701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7号 | 第一条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 832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社会保障 | 99012702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7号 | 第一条 | 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 833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990136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一条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34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99013602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一条 |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35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99013603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二条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36 | 其他收入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99013604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 第二条 |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 837 | 其他收入 | 鼓励高新技术 | 科技发展 | 99021901 |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103号 | | 光伏发电免征政府性基金 | |
| 838 | 其他收入 | 促进区域发展 | 其他 | 99039901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使用费减免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74号 |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符合特定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第一个勘查年度可以免缴探矿权使用费,矿山基建期和矿山投产第一年可以免缴采矿权使用费 | |
| 839 | 其他收入 | 促进区域发展 | 其他 | 99039902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使用费减免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74号 |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符合特定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第二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50%探矿权使用费,矿山投产第二至第三年可以减缴50%采矿权使用费 | |
| 840 | 其他收入 | 促进区域发展 | 其他 | 99039903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使用费减免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74号 |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符合特定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第四至第七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25%探矿权使用费,第四至第七年可以减缴25%采矿权使用费 | |
| 841 | 其他收入 | 促进区域发展 | 其他 | 99039904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使用费减免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74号 | 第四条第(二)款 | 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符合特定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矿山闭坑当年可以免缴采矿权使用费 | |
| 842 | 其他收入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未达起征点 | 9904280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 第一条第(一)款 | 除小规模纳税人外月(季)销售额小于10(30)万元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 |
| 843 | 其他收入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9904990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减征 | |
| 844 | 其他收入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99061001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号 | 第十一条第(四)款 | 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845 | 其他收入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99061002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号 | 第十一条第(六)款 | 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846 | 其他收入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99092301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号 | 第十一条第(二)款 | 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847 | 其他收入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99092302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号 | 第十一条第(三)款 | 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848 | 其他收入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教育 | 99101401 |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6号 | 第三条 | 产教融合型企业地方教育附加抵免 | |
| 849 | 其他收入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教育 | 99101402 | 《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0〕57号 | 第一条 | 对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全额免收 | |
| 850 | 其他收入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公益 | 99120601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号 | 第十一条第(一)款 | 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851 | 其他收入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基础设施建设 | 99121101 |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6〕24号 | 第五条第(一)款 | 除避风(避难)以外的其他锚地、出入海通道等公用设施用海减免海域使用金 | |
| 852 | 其他收入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基础设施建设 | 99121102 |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6〕24号 | 第五条第(二)款 | 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用海减免海域使用金 | |
| 853 | 其他收入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9912990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 第一条第(一)款 | 月(季)销售额小于10(30)万元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 |
| 854 | 其他收入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99129902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号 | 第十一条第(七)款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 |
| 855 | 其他收入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99129999 | 其他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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