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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国税发[200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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