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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即将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下简称“新版预缴申报表”)与往期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新增重要附报事项: 新版报表增加了对特定信息的披露要求,包含职工薪酬填报、出口方式信息、其他事项 等,为后续管理提供更详细的基础数据。 预缴税款计算更细化、更规范: 预缴税款的计算项目划分更为具体、清晰,与利润表项目结构保持一致 ,整体申报表单的形式设计趋于汇算清缴的模板 ,体现了税企信息协同管理的深化。 本次修订对预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数据质量和核算准确性的要求。其中,“职工薪酬”作为重要的成本费用项目,其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尤为关键。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版报表中“职工薪酬”的填报口径,本文结合两种常见的工资核算规则,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账务处理与申报表填写的逻辑关系。 一、常见工资核算规则与取数要点 企业工资核算规则主要影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常见的规则有: 规则一:当月工资当月计提当月发放 规则二:当月工资当月计提次月发放 核心取数原则: 无论采用哪种核算规则,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中填报的“职工薪酬”金额,通常应为企业会计核算中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的职工薪酬金额 ,即计入成本费用的部分。这与利润表“职工薪酬”费用项目口径一致。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详细说明。 案例一:当月工资当月计提当月发放 案例背景: 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当月工资当月计提当月发放”规则。2025年1-9月相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计提并发放管理人员工资 200万元。 ♦计提社保80万元,公积金30万元;代扣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20万元并缴纳。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 ♦食堂伙食费10万元。 ♦中秋发放购物卡40万元。 ♦计提工会经费4万元。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16万元,实际支付培训费6万元。 (1)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 工资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200 (2) 支付工资(发放当月工资,含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200 贷:其他应付款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个人) 20 应交税费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 银行存款 170 (3) 缴纳代扣个税 借:应交税费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4) 计提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管理费用 - 社会保险费 80 管理费用 - 住房公积金 3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社会保险费 80 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 30 (5) 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单位+个人)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社会保险费 80 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 30 其他应付款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个人) 20 贷:银行存款 130 (6) 支付食堂伙食费(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10 贷:银行存款 10 借:管理费用 - 职工福利费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10 (7) 计提并发放中秋福利(购物卡) 借:管理费用 - 职工福利费 4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40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40 贷:银行存款 40 (8) 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 - 工会经费 4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会经费 4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会经费 4 贷:其他应付款 - 工会经费 4 (9)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 - 职工教育经费 16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教育经费 16 (10) 支付培训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教育经费 6 贷:银行存款 6 科目余额表填列如下
企业所得税新版预缴申报表填列: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200万元 个税申报表填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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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新变化解读与实务:职工薪酬填报要点详解
发布日期:2025-10-06
摘要:工资薪金部分的预缴申报数据(计入损益的工资总额)与个税扣缴申报的工资总额(实际发放的应发工资)可能存在时间性差异(如案例二中1-9月损益工资200万 vs 实际发放190万),这是由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差异造成的,需理解其合理性并在数据比对时注意区分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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