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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4]911号 2014-1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预算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0月17日 |
税总办函[2014]9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7
摘要: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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