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 正信亿财税 👁️ 3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44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

发布日期:2019-10-18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18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272/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44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0条)

{block name="js"} {/b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