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税〔2006〕69号发布日期:2006-05-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调整岩金矿资源税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各等级岩金
文号:财税〔2006〕65号发布日期:2006-06-07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规范国内钻石市场,平衡同类商品税收负担,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钻石
文号:财建〔2006〕317号发布日期:2006-06-19发文单位: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
文号:财税〔2006〕59号发布日期:2006-06-2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经研究,现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公益特服号“9993”捐款业
文号:财税〔2006〕10号发布日期:2006-06-2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文号:财企〔2006〕183号发布日期:2006-06-30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72号
文号:财综〔2006〕24号发布日期:2006-07-05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注释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为规范海域使用金减免行为,切实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文号:财税〔2006〕92号发布日期:2006-07-0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
文号:财综〔2006〕29号发布日期:2006-07-08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
文号:财企〔2006〕202号发布日期:2006-07-12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
文号:财税〔2006〕104号发布日期:2006-07-2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保护基
文号:财税〔2006〕106号发布日期:2006-07-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甘肃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打印】
文号:财税〔2006〕95号发布日期:2006-08-03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到2005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火
文号:财税〔2006〕101号发布日期:2006-08-18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 的有关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市顺义区裕京花园别墅区购买的20 套馆员住宅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文号:财税〔2006〕74号发布日期:2006-08-2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现将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位于城镇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