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发布日期:2017-03-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个人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裁定后,取得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房屋所有权证裁定书的时间,可否确认为个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时间。针对上述反映,现对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发布日期:2017-03-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自2018年6月15日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发布日期:2017-04-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 第一、三条进行了修改,“国税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原因:机构改革,国地税合并,职责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发布日期:2017-04-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持续推进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税务总局决定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发布日期:2017-04-2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规定,第十五条中“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发布日期:2017-05-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第一条废止。申报表修改后,第二条已自动失效。 为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日期:2017-05-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第九条第三款修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规范涉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4号发布日期:2017-05-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5号发布日期:2017-05-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当局和葡萄牙共和国主管当局关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于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一条(利息)第三款第一项第六目和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发布日期:2017-05-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发布日期:2017-05-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发布日期:2017-05-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5月26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发布日期:2017-05-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发布日期:2017-05-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2.条款废止。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废止,参见: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发布日期:2017-05-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中文书字轨“(国、地)税”的内容修改为“()税”。《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