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发布日期:2014-11-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全文废止。 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并采用了折算率方法来计征洗选煤的应纳资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发布日期:2014-11-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发布日期:2014-11-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的规定:“三、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发布日期:2014-11-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现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及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 为促进环境治理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发布日期:2014-12-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将:1.第十九条的“地税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2.第三十一条的“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6号发布日期:2014-12-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2014年中国印花税票《岭南钩沉》已印制完成并开始发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税票图案内容 2014年印花税票以岭南文化为主题,遴选了九个呈现岭南文化特质和内涵的典型历史场景,展现了岭南文明开端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发布日期:2014-12-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8号发布日期:2014-12-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2014年6月,中国内地税务主管当局代表与澳门税务主管当局代表在澳门,就《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有关条款规定的理解及执行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0号发布日期:2014-12-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自2018年5月1日起,本文第五条第五项第3目“出口退税进货分批单”、第七条废止。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发布日期:2014-12-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现将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管理规定 (一)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发布日期:2014-12-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附件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1《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停止使用,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2.附件2废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发布日期:2014-12-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本文第四条、附件1、附件2自2016年8月1日起废止。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5号发布日期:2014-12-3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发布日期:2014-12-3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公告如下: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发布日期:2015-01-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13年9月25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瑞双方分别于2014年4月3日和2014年10月17日相互通知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