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7号发布日期:2014-03-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全文废止。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发布日期:2014-03-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起,第二条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发布日期:2014-03-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第2、5条进行了修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0号发布日期:2014-04-0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全文废止。 为在出口退税工作中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出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2号发布日期:2014-04-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发布日期:2014-04-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发布日期:2014-04-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4号发布日期:2014-04-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发布日期:2014-04-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发布日期:2014-05-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本文第二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批准,可以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电信企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发布日期:2014-05-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文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自2021年5月1日起废止。 为进一步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发布日期:2014-05-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的规定:“三、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国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发布日期:2014-05-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0号发布日期:2014-05-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深入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在第一批取消简并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1号发布日期:2014-05-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现发布《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xls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5月28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