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客户身份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同时,应加强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工伤职工应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同意。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工作,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金融深化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助力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2025年6月底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自行梳理公布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并将公布的信息及时链接至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在公布检查标准时,要解决检查标准过高或者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5年4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7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挂牌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36件规则进行了修订,自2025年4月25日起施行。
为提升证券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防范金融风险,协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已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退税业务发展情况,合理确定退税代理机构服务费率。完善退税代理机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支持退税代理机构与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货币兑换点、境外旅客服务中心等合作办理退税业务。
供应链核心企业应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合理共担供应链融资成本,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或不当增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各类非现金支付方式和滥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自2025年4月27日起,将现金退税限额由原来的1万元人民币上调至2万元人民币。即,退税金额未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境外旅客可选择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需要说明的是,银行转账方式的退税没有限额。
我们起草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下沉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精准推送、解答解读、申报兑现、评价跟踪等质量融资增信集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