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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 2025-4-14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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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4
摘要: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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