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勘察设计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企业,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
这次增加离退休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每个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这件好事办好,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
我部在1991年发布试行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会计改革纲要(试行)》同时废止。现将《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工作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为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原则,并参照财政周转金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出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报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二)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
关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应包括的范围问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87年1月26日发布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及其补充法规([1992]外经贸资发第119号),就认定外商投资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时计算出口产品产值所包括的范围及内容作出了具体法规。
为了避免与其他科技人员的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引起其他地区要求免税的攀比,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取得超过每人每月2000元院士津贴以外的部分,以及其他院士和专家取得的津贴,仍应按[1994]国税发第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请你们向有关方面做好解释,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扣缴工作。
县(区)级税务机关。对发生丢失、被盗专用发票的企业,除按法规给予处罚外,县(区)级税务机关应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样式附后);对于税务部门发生丢失、被盗专用发票的亦应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在次月5日前上报地(市)级税务机关。
各地税务机关应严格选户规定,对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关于准许利用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条件,而且经常存在每笔销售额达百万元以上经济业务的企业,方可纳入防伪税控系统。
你部《关于明确代理财政性奖金业务补贴费免收税金的请示》收悉,根据财基字[1995]60号文件和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我们同意按照3‰的费率支付建设银行委托代理业务网点建设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办理委托代理业务基层网点建设。
新的营业税制实施以后,对交通、公路部门收取的公路养路费、增容费应否征收营业税,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规定不得擅自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6号)为准。
企登记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可以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
资本金贷款合同,不属于免税凭证范围,应按法规缴纳印花税。从目前国家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状况考虑,对记载资金的帐簿,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可在二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最近,不少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来电询问,如何办理转会、退会手续,为便于全国会员转会、退会手续的统一,现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六条、第七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对采取"折扣销售"、"以旧换新"、"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人,有无不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计算销售额纳税。对依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的非应视劳务,其非应税劳务是否计入了销售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