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实行新制度以前的发出商品,仍以收到货款作为销售;1993年7月1日以后,企业销售的确认,按照新制度进行核算,缴纳流转税暂按原办法执行,具体征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达。
当前,各级税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顾虑,排除困难,把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坚持依法治税、维护国家权益、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税法第八条“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仅适用于企业经营期间的所得。
国家各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过去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以信贷基金(保险总准备金)垫付购置的电子设备,以1993年6月30日为准,其尚未用设备折旧基金归还的部分,不再以设备折旧款归还,改按新制度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新制度实施前的各项准备、组织工作,深入研究新旧制度转换中的问题,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以便研究解决。
在港澳地区销售广东境内的房屋,房屋产权承受人应直接向房产所在地的财政机关缴纳契税。办理完纳契税手续后,发给房屋产权证。对用外币购置房产的,契税可以直接征收外币,税款收入结汇后解缴国库。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和国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可以连带土地使用权转移。因此,房屋买卖应按实际买价总额计算,由买方缴纳契税。至于有的买卖双方订立契约中列出所谓“地价”,是为了向转让(卖)方收取土地出让金,与契税没有矛盾。
股份制试点企业仍实行计税工资办法。计税工资标准由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进行核定。
从1993年8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核发全国统一的“税务登记证”。1993年8月1日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要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要补办税务登记。
要加强检查系列的力量,有条件的可成立个体税收专业检查队伍,强化检查职能;检查工作要抓住重点,务求实效,狠抓偷漏税大户和行业性偷漏税检查的突破工作,不断提高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登记簿》的内容、格式由总局制定,并统一印制。因时间关系,统一印制的《登记簿》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今年下半年,各地可组织纳税人暂以“多栏式会计帐簿”代替《登记簿》,并做好辅导纳税人建立和使用《登记簿》的工作。
在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广大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进展,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扩大。
今年二月中旬国家税务局召开了全国加强出口产品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以后,各地税务机关认真传达贯彻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出口产品税收管理,积极开展查处骗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有的部门对提前退休工种审批过宽,有的审批程序不健全,有的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特别是对审批条件掌握不一,随意开口子,导致提前退休人员过量增多,类似工种在各部门之间产生攀比,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对敬老院兴办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实体,凡是安置城镇待业人员或安置“四残”(含弱智)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可分别按现行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执行。对敬老院兴办的经济实体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