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不断总结完善升级,逐步实现纳税服务规范从县级税务机关的统一到全国税务机关的统一。着手制定后台税收征管规范,使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前后台有机衔接,相互咬合,互促互进。
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适用A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适用C类、D类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信用办法》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在活动中,各级税务机关都以生动实践,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丰富经验。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把活动经验提炼好、升华好、推广好,从具体工作中抽出普遍规律,从具体做法中找到长期抓手,使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完善、作风建设再推进。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杠杆率监管政策框架,近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12月2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
贷款本金逾期的,金融企业收到借款人归还的款项,应按贷款合同确认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进行冲减本金和确认利息收入处理,不可单纯依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先冲抵本金,超出部分再确认利息收入。
发行人将承接的军品合同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获批后享受军品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军品免征增值税审批流程一般滞后合同履行, 因此销售商品时,按照销售商品不含增值税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照增值税金额确认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总办函[2014]2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设纳税人学堂,旨在建立规范持久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机制,增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长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公开电话的畅通、服务态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人民币或者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拨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取消汽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进口环节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
自2014年12月1日起,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6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关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三农”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涉及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多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