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撤销的部门和单位,应将全部物资、设备、房产及时上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有关手续调剂给新组建的部门和单位使用,不得擅自移交给所属公司及其他单位。
为了实施《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多年来,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利润)一直实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归属的办法。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由于条件不具备,继续保留了上述做法。从近几年的实践看,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所得税收入归属的办法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建立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1994年税制改革,实行规范的增值税,新的增值税具有中性特征,发挥普遍调节的作用,一般不承担特殊调节的作用,以便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一个公平税负的税收环境。
除上述9家企业外,另有一些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经济特区的企业,无论上市与否,均执行15%的优惠税率,这主要是配合我国的外资政策和高新技术的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5]34号)的要求,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批复”(国函[1997]3号),该文件明确:对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包括捐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
为支持我国机电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应按照各自所管税种对上述企业实施检查。除老企业外,其他企业的检查期为1997年度,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涉及到以往年度账务的,应一并核实处理。
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财政划转基数及企业有关资产、工资、职工在册人数等财务指标的划转,以财政部门批准的1997年企业决算数为准。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这类事项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为严肃财经法纪,对于税务机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计机关等执法机关根据税法有关法规查补的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必须全部收缴入库,均不得执行由财政和税务机关给予返还的优惠政策。
自1997年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底以前,对部分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由财政给予返还的政策,返还的税款用于数控机床产品的开发。
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工业生产环节的部分工业品,当时的增值税具有显著的产品税特征,发挥着普遍调节和特殊调节的双重功能,增值税实行多档税率,共有12档,考虑到日用陶瓷基本属于人民日常生活用品,国家对其实行了12%的增值税税率,并对部分日用陶瓷规定了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