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将其货物移送分支机构时,视同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时也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1995]外经贸管发字第329号文中附件一: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及国家计委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计经贸[1995]692号文中一般配额进口商品目录和特定登记进口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本《办法》颁发后,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或有关部门过去制定的有关典当行的管理规章即停止执行。根据需要,各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国内配套经费是用于国际先进农业技术在国内消化、吸收等方面支出的经费,包括引进动植物品种资源的检疫、鉴定、试种、扩繁;引进农业技术的国内示范、培训、推广;必要的国外考察;其它不可预见的开支。
为了实现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税务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结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地区、部门和单位自清自查出来的问题,并能认真予以纠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自清自查敷衍了事而被重点清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情节严重、顶风违纪的问题,要依法从重处理。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对进口饲料(饲料的范围按国税发[1993]151号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文件规定执行),农膜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请通知各地海关依照执行。
中国东北电力集团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1995年度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为支持企业发展,加强财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中国东北电力集团1996、1997年度继续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即该集团所属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共计90户,仍由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在沈阳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纳税人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其统一代码不变;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统一代码同时终止使用。但是,其中因纳税人住所或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其统一代码的前6位行政区域码由迁达地税务机关重新赋予,后9位国标代码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送税源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1996年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和半年税源报表要求用软盘形式上报。其包括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各中资银行海外分行在总行确定的境外融资余额内,以自身名义在境外发行商业票据(CP)、大额存单(CD)、中长期债券等有价证券或一次性筹借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含5000万美元)的商业贷款,须事先经其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审核批准。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在颁证工作中要严格审查申办单位的批准文件、证书或执照,并复印存档。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颁证程序办理,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单位,不得颁发《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不论是提供征税资料,还是实行代征,土地部门都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法、土地法律、法规和国税发[1996]4号文的要求,与当地税务部门密切合作,做好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地价评估等日常地籍制度的建设,为土地部门在土地租、税、费改革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打下基础。
管好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本行业和本部门有关吸收外商投资的专项资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掌握好资金投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上的困难,支持企业发展,要确保重点,优先支持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地应在抓紧落实已有办法的同时,着重加强对金融、贸易、房地产、广告、建筑安装、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重点税源和高收入行业的征收管理,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控管办法。同时,要进一步改进个体工商户纳税办法,减少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