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大检查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各级大检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这次大检查工作。国务院将继续派出由部级干部带队的大检查工作组分赴各地指导和推动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派出大检查工作组进行督促和检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9号文和铁道部[86]铁基440号文的精神,施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经劳动部、财政部批准、铁道部下达的百元产值含量工资(含包干结余)。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返回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是否全部入帐,作为销售额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外商在1990年底以前与我国企业签订销售机器设备的贸易合同和对我国企业现有技术的改造提供有关服务的合同,凡符合[83]财税字第149号文第二条有关免税规定的,其免税期限可以准予延续到执行合同期满(不包括延长合同期)为止。
国家税务总局对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就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否同法律、行政法规、税收规章相抵触;(二)是否变更了法津、行政法规、税收规章的适用范围;(三)是否超越权限,变更税目、税率;(四)是否符合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3年11月6日下发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继续有效。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应严格依照执行。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应设立复议机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复议办公室。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参加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的人员,都要遵照执行:努力学习,积极工作。认真学习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各项文件和有关财经法规,提高政策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地税务部门要认真部署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取得他门的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内部要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强有力的征管力量,投入专项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和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和当地(本部门)情况,制订当地(本部门)的土地估价具体实施办法。
对军需工厂(指1984年底以前由总后授予代号的企业化工厂)、军人服务社(主要为部队内部服务的)、军办农场及军办农场中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不含挂靠农场的工矿企业及其他企业)、军马场(含统一核算的附属企业)暂免征收所得税。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从1988年开始我国各地陆续进行了税收征管改革;1990年国家税务局在各地征管改革试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征、管、查“三分离”或者“两分离”为主体模式、变税务人员下户征税为纳税人主动上门申报纳税的改革思路。
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的,从其规定;法律规定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
关于内蒙古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从事水电机组其他设备调整和试验所取得的电力调整试验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按现行税法法规,“建筑业”税目中的“安装”项目的征税范围是指对各种设备的装备、安置工程作业,而测试、试验是属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三倍至五倍的罚款。已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未画销印花税票金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今年税制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执行1991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依照该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享有若干优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税负水平大大低于内资企业。